知识产权律师:现实中,有些抢注行为发生在代理、代表关系尚在磋商阶段,如在公司成立之前的筹备阶段,几名发起人约定为成立后公司申请注册某商标,但其中一个将该商标抢先以自己的名义注册。有时代表人或...
我国被告依注册取得商标权的制度,因此,注册仍然是获得商标权的主要途径,对商标的在先使用如果尚未在社会中形成一定影响,即积累起一定的商业信誉,是不足以阻止他人对相同商标进行注册的。从另一个角度...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16条的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地理标志,是指标识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
(1)误导性使用地理标志; (2)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 (3)代表人、代理人和其他关系人抢注; (4)与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注册的或初步审查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
“不予注册的相对理由”是指商标的注册会损害特定民事主体的利益,因此 不可注册,这些情形主要涉及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而非公共利益,因此相关商标并非绝对不可注册,只是在相关民事主体反对时才不可...
Always put the interests of customers first, focus on solving maj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issues, only to accept the value of the client commission, attention to their professional ethics and professional ideals, to become an expert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yers and make unremitting eff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