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知识产权业务与其他法律业务多有交叉,知识产权业务本身也具有较好前景,并且知识产权业务中的高端业务---专利业务能够较好地带动其他知识产权业务,下面仅以专利代理业务为例简述律师事务所开展此业务的利弊,以及相关的其他问题。
一、知识产权业务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
1、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业务提升为国家战略高度;2009年6月3日国知局发布《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2015)》、2010年11月11日国知局发布《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对专利业务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指标和战略目标,当前,全国相关部门关注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认识不断加深,保护范围逐步加大,国家对申请专利的资助力度极大,相关公众申请专利的热情高涨,知识产权业务已经纳入快速发展的快车道。
2、目前,我国的发明专利年申请量已经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位居世界第三。截至2010年10月31日,我国专利代理机构共790家,专利代理人共6457人,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约为11000人左右,而截至2009年北京市共有专利代理机构176家,占全国专利代理机构总量的四分之一;执业代理人数2200多人,约占全国专利代理人总数的40%;年检数据显示,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经营收入34亿余元,人均创收150余万。
3、截止2009年北京取得专利代理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共有柳沈、中咨、金杜、商泰、立方、盛峰、德权、德恒、铸成、京大、隆安、路盛、磐华、安伦、汉衡、盈科、卓智、沃尔森、大成、惠诚、兰台、高文等21家 律师事务所,其中以柳沈(与贸促会、港专并称三强)、中咨、金杜实力较强,在专利代理机构中处于前列,其余律师事务所除两三家处于中等外,多数处于代理机 构代理业务量的底端,存在较大提升空间,整体上,律师事务所内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的代理人较多,持有双证的代理人数量较少。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目前排在 前10名。
二、律师事务所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利弊。
1、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好处有:
(1) 提振国内、国际形象,完善业务办理类型。知识产权业务与金融业务、企业并购、上市、反倾销等业务多有交叉,甚至与刑事案件也存在交叉,国内外大公司都注重 知识产权保护,律所开展此项业务既便于对外宣传、展示与国际接轨的形象,同时专利代理业务一旦建立,国内、涉外等知识产权全系业务开展均无障碍。
(2) 提供丰富的业务来源,创造稳定的经济效益。专利代理业务稳定开展后,有以下三大特点:①案源稳定,鉴于一个大客户每年均能申请几百件乃至上千件业务,所以 一旦获得几个稳定客户,即获得源源不断案源,案源开发相对简单;②易产生衍生法律业务,一客户申请专利后,在专利权有效的10年、20年 期限内,因专利权的行使,极易产生转让、无效、侵权等法律业务,这些业务往往是利润率较高的业务,即使无延伸业务,每年的专利监视、年费代缴等各种业务也 会创造一些代理收入,这些为稳定发展创造可能;③便于管理,专利代理业务及相关业务相对单纯,经营模式稳定并成熟后,每年会存在稳定、可观利润,股东可坐 收回报。
(3) 对律所现有业务产生补益,提高综合实力。专利代理业务目前处于上升通道,波动不大,律所开展代理业务后,既能对现有法律业务提供良好的补充和加强,在经营 管理上又能对律所经营产生补充,使律师业务模式开展和专利代理公司制模式开展同时进行,两条腿走路,在案源、收入平衡、管理等方便为律所发展提供另外一种 支撑。
2、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困难和弱势有:
1、需要一定的经营投入。当前情况下投入分成如下几个部分:
第一,创始的有专利代理人资格律师的挂证津贴,由于代理人挂在外部专利代理机构存在挂证补贴,同时成立代理结构给代理人带来相应的一些责任和风险,可以考虑随市场行情给予一定补贴,或以后在案源、分配制度上给予一定平衡;
第二,场地、办公设施、办公用品、招聘的代理人工资方面投入,该方面投入随代理人数量而变化,可初步按每人一工位、一电脑等计算,招聘的专职撰写人员和流程人员工资可考虑固定工资或加提成的方式进行;
第 三、经营管理的费用和经营中积压的资金,经营管理费用包括管理方面的开支、年检费用、专利管理系统软件一次性投入等该费用视管理水平和具体情况而定,一般 不甚大;同时当前专利代理中存在替客户垫缴申请费待月底结算的现象,当然也可以约定客户预付费用,当经营中当业务量较大时,免不了存在资金沉淀的问题,投 入运营中的资金会随业务量的大小存在几万乃至几百万的流动资金,但一般到期均能回收。
第四、其他可能的一些杂费。
2、需要较好的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
专 利代理机构需要好的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建成高效运作的专业团队。专利代理机构业务虽相对单一,但有自己的特殊点:案件数量庞大、对时限要求较严、业务 要求比较专业,因此,在管理上需要严格的进行细分,提高专业化作业的水平,建立严谨、顺畅的工作流程,完善符合自身的管理制度,该点与律所的松散式关系存 在较大区别,普通的律所难以进入角色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建立适合团队化、专业化作业的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
3、有熟悉专利代理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人是管理的核心和成功的根本所在,宜配备懂管理、熟悉业务、代理水平熟练的管理队伍和工作人员,用有吸引力的分配制度或激励制度,建立稳定的团队以因应专利代理业务的平稳发展。
三、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建议。
毋 庸讳言,律师事务所开展专利代理业务存在较多挑战,该领域基本不同于常规律师业务,前期投入较多且前三年难以实现盈利,但放长望远,专利代理业务及其衍生 业务数量大、潜力足、利润高,一旦正常运作,建立起一定的行业知名度并管理较好的话,则存在着稳定、可靠的收入,不似一锤子买卖,并能为律所良好的支撑。 欲开展该业务,并有意取得成功,至少需要:
1、决策合伙人坚定的信心。
取得该资质的具体操作办法可能有很多种,或单位亲自主办、或承包具体律师等,但该业务能否稳定,能否最终成功取决于决策合伙人的意志和胸怀。
2、有信心、有能力的牵头人。
专利代理业务需要有信心、有能力的具体牵头人,需要其发挥影响力使团队在创业初期凝聚在一起,需要共同投入时间和精力解决各种难题。
3、一定的经济投入和能耐住亏损。
没有经济投入,不能成功启动,有了经济投入,也未必盈利,因此,既要贯彻回报与投入成正比的政策,又要做好前期亏损的准备。
4、良好的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
简单说,包括:(1)良好的专利代理管理制度,包括从前提谈案直至保密期满各个阶段的操作、管理办法,(2)良好的案源开拓、分配制度,需要对全所知识产权案源进行规范,并建立适宜的分配制度,(3)建立不同于律所当前的财务制度、收入分配制度,使律所、具体承办人员都能获得较好收益,打造稳定的业务流,(4)对外拓展业务管理、交流制度。
5、至少三名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律师,成立后可以招聘有经验的工作人员,有无资格均可,以人为本,实现共赢。
综上,以上初步介绍了律师事务所当期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利弊,如需开展,还有许多细致工作要做,合伙人之间、律所与具体工作人员之间均有较多的问题需要沟通、明确,需要工作需要陆续开展,代理业务的成功非一日之功,但东方将白,愿只争朝夕。
Always put the interests of customers first, focus on solving maj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issues, only to accept the value of the client commission, attention to their professional ethics and professional ideals, to become an expert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yers and make unremitting eff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