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识产权律师了解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一起上诉人河南海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以下简称“河南海风公司”)与被上诉人上海风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一审原告、以下简称“风创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判令河南海风公司立即停止侵害风创公司“海风教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海风”字样,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风创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5万元。
风创公司旗下拥有K12品牌海风教育,定位于K12在线一对一辅导补习平台。海风教育曾注册“海风教育”文字图形商标,用以提供辅导培训、函授课程等服务。
河南海风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中使用“海风升学”“海风教育”等字样,用以开展辅导培训等业务。
风创公司认为,河南海风公司侵害了其商标专用权,且构成了企业不正当竞争。因此,风创公司将河南海风公司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河南海风公司停止使用“海风”字样商标,并发布澄清声明,赔偿风创公司100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令河南海风公司立即停止侵害风创公司“海风教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海风”字样,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风创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5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8年7月30日的一份《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裁定书》称,河南海风公司因不服一审裁定而提起上诉,但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Always put the interests of customers first, focus on solving maj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issues, only to accept the value of the client commission, attention to their professional ethics and professional ideals, to become an expert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yers and make unremitting efforts.